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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乡镇集体(个人)、国有林场木材生产计划摸底上报的通知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8-01-19


各林业工作站、国有林场:

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木材生产计划分配工作,现就开展2018年度乡镇、国有林场木材生产计划摸底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分配原则

1、以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合理编制木材生产计划;

2、以林权单位(个人)申报和林木林龄排序为依据,结合可采资源份额比例分配指标;

3、以人工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为先,相对集中使用木材生产计划。

4、"五优先"原则,即人工林的幼中龄林抚育间伐优先;人工林的过熟林、成熟林、近熟林优先;项目造林的稀疏残次人工林山场优先;当年的火烧迹地、病虫害、风雪灾木优先;上年度采伐迹地更新完成好的优先的原则。

5、全面禁止天然林采伐,一律不安排天然林采伐计划(松材线虫等灾害木及经审批的征占用林地除外)。

6、对纳入了国家、省级重点公益林、国家森林公园、天然林保护补偿范围的山场,一律不得安排采伐计划。

7、切实加强省道、县道干线两旁风景防护林的保护,对抚八线、永吉线、永龙线、抚吉、昌宁、广吉高速、县乡干道等交通干线两旁迎坡面可视范围内的所有山场的森林,以及"龙上君"生态保护规划工程范围内的林木,一律不得安排采伐计划。

二、各林业工作站要及时会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在乡镇、村、组公示栏进行公示告知,通知林权所有者按要求申报林木采伐计划(主要指人工林用材林,含乡村集体经县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山场,摸底表备注栏应注明),按照上述采伐计划分配原则,认真审核汇总,务必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辖区内乡镇林木采伐指标摸底表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及时上报县林业局林政股汇总。

三、各国有林场要根据本单位2018年各项支出预算情况及本单位可伐资源情况,合理安排2018年度林木采伐计划,务必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计划摸底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林政股汇总。

:1、永丰县2018年度乡村、国有人工林木材生产计划分类排序申报汇总表;2、林木采伐申请表;3、公示表。

 

365asia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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