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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asia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6-06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经局研究决定,现将完善公车使用管理的有关制度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

     ()实行公车定点停放制度

公车停放点根据本单位车辆数和停车实际情况经单位研究确定,并报局办公室备案。公车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定点停放,非公务活动期间以及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日时间,一律按报备的公车停放点定点停放,否则视为违规停放。

     ()建立健全完善公车使用制度

单位公车只用于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和私人借用行为。要建立健全单位出车审批制度和公车使用台帐。非工作日需要用车的,要严格审批手续,指定专人负责,并填写用车审批单备查。出车台帐要明确反映用车人、出车事由、时间、地点等事项。

     ()建立公车驾驶员备案制度

各单位公车必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非专职驾驶员一律不得驾驶公车。确实因公务需要的,可按特殊规定执行,即需经单位研究,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局办公室备案。

     二、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各单位公车使用管理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单位"一把手"对公车使用管理工作负总责。因管理不力造成本单位屡次发生违规现象,或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及车辆丢失等情况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党政纪责任。局办公室不定期对全系统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特别是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重点抽查,对因管理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和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各单位强制报废和未年检车辆不得上路,谁驾驶谁负责。

      三、建立健全公车使用查处制度

     ()对单位不使用公车GPS系统、故意损坏公车GPS系统或公车GPS系统损坏不及时维修更换的(在3个工作日内维修更换);非工作日时间用车审批单、出车台帐相关事项不齐全;对非公务活动期间及非工作日时间公车没有按报备的公车停放点定点停放、入库停放的。第一次被查的,对当事人予以廉政提醒谈话并扣除当事人绩效(年终)奖金500元;第二次被查的,对当事人、单位负责人进行全局通报并扣除当事人绩效(年终)奖金1000元。

     ()领导干部职工公车私用、公车私驾,除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实际费用外,第一次被查的,对当事人予以全局通报并扣除绩效(年终)奖金1000元;第二次被查的,对当事人给予党政纪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并扣绩效(年终)奖金2000元,单位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对当事人、单位负责人进行全局通报;公车私借的,对当事人给予党政纪处分,调离工作岗位扣绩效(年终)奖金5000元,聘用人员予以解聘,对当事人、单位负责人进行全局通报。

     ()违规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抢的,除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依法处理外,按党政纪条规的相关规定从重给予处分。同时,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责成责任人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出相应赔偿。并对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若单位对违规行为没有及时作出处理的,被局抽查发现的,对单位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相关规定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单位酌情予以扣分。若被县级及以上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对单位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局所属各国有林场(圃)、事业单位和机关股室、局直属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参照本通知执行。

 

 

 

                                 365asia

                                2017年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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