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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2-14


 

永丰县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开展我县打击整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林业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林地是林业发展的基础,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植树造林、国土绿化的前提条件,是维护生态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需求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保证森林覆盖率指标落实的关键。保护管理好协调好林地保护与利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森林发展空间以及为社会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提供空间林业建设的首要任务和重中之重的工作。然而近年来,我县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从每年省市和我县每年开展的检查情况来看,经济发展与林地保护的矛盾正在日益加剧,全县范围内肆意破坏非法侵占林地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林地违法案件没有得到有效查处。为此,务必要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严守林地、保护森林的极端重要性,把林地保护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坚决遏制当前林地违法现象蔓延势头。

二、专项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重点:一是工业园区非法占用林地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开山造地等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和毁林开垦破坏林地情况;二是工矿企业等生产性非法占用林地;三是砖瓦窑厂非法占用林地;四是其他采矿、采石、取土临时占用林地未办手续、未及时恢复植被等行为;五是在林地执法方面有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和已立案或有案件线索的积案、旧案。

三、成果要求

1、全面查处非法侵占林地行为案件。从快从严查处非法使用林地刑事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2、规范林地执法行为。

3、建立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把林地保护指标纳入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着力推进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依据规划加强林地保护管理。

四、组织领导

1、县林业局成立打击整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宁道明为组长,森林公安局局长宋建国、副局长蒋小林为副组长;曾富民、杨东东、陈永红、张小平、沈能达、杨文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林政股,由沈能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炳兴、陈永红、张小平为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2、为有效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既分工又合作,现就在全县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人员分工安排如下(详见附件3):

   (1)沙溪片区

范围:君埠乡、龙冈乡、上固乡、潭头乡、三坊乡、沙溪镇、水浆自然保护区、沙溪林场

片区组长:彭远高         副组长:黄小明

挂片人员:曾富民、吴小红、陈彩平

参与人员:君埠森林公安派出所、上固森林公安派出所、三坊森林公安派出所、沙溪森林公安派出所、龙冈林业工作站、三坊林业工作站、沙溪林业工作站、水浆保护区管理站、沙溪林业综合执法中队

(2)藤田片区

范围:中村乡、上溪乡、石马镇、藤田镇、陶塘乡、古县林场、官山林场

片区组长:邹运根         副组长:符红喜

挂片人员:李平、王炳兴、张茂学

参与人员:中村森林公安派出所、政工科、森林公安刑警大队、石马警务室、官山森林公安派出所、石马林业工作站、藤田林业工作站、石马林业综合执法中队

(3)恩江片区

范围:瑶田乡、古县镇、七都乡、恩江镇、八江乡、县工业园区、古县林场、官山林场、

片区组长:徐常青      副组长:高建东

挂片人员:肖东京、王伟刚、陈永红

参与人员:八江森林公安派出所、森林公安法制科、古县林业工作站、七都林业工作站、恩江林业工作站、恩江林业综合执法中队

(4)坑田片区

范围:佐龙乡、罗铺垦殖场、坑田镇、潭城乡、沿陂镇、鹿冈乡、李山林场、古县林场

片区组长:蒋小林         副组长:肖爱民

挂片人员:钟琳平、黄建军、张小平

参与人员:鹿冈森林公安派出所、森林公安局治安科、林业工作总站、坑田林业工作站、沿陂林业工作站

3、加强调度汇报:

(1)各片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排查清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报,每周一向领导小组上报一次排查清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及报表(信息及战果报送地点:县林业局林政股,联系人:曾秋刚,联系电话:2511429、13979607072,电子邮箱:yfxlzg@126.com),各工作阶段结束,要上报工作小结。

(2)凡遇到重特大案情,各片区负责人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五、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20日):制定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利用电视、广播、墙报、宣传车、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2、清理排查阶段(8月21日-8月31日):组织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凡是非法使用林地,不论时间、不论项目,实行进行现场全面排查。对非法使用林地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

3、打击整治阶段(9月1日-12月20日):针对清理排查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针对重点典型案件,依法立案查处。由森林公安和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分别刑事、行政案件,按片分组包案,责任到人,进行调查取证,立案处理。

4、建立长效机制和总结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针对清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研究制定相应的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措施办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体制,防范非法使用林地案件的再度发生。并对为本次打击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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