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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14
永丰县关于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赣办发[2014]24号、省林业厅《关于做好第二批省级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工作的通知》赣林改字(2016)26号和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赣林办发(2016)2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1.指导思想:坚持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宗旨,以全面深化林权改革为动力,在坚持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基础上,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以要素流动为纽带,完善林业服务体系,构建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创新林业支持保障政策和资源管理机制,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资源质量稳步提高。
2.目的意义:通过试点建设,着力完善解决在集体林权制度中的林业经营体系、公共财政支持林业制度、金融支持林业制度、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公益林管理、森林采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探索改革调整林业生产关系的有效途径,为全省深化林业改革积累经验、探索路子,为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
二、基本原则
开展改革试点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制度创新。在坚持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把经营权流转证登记制度、创新林业经营融资机制和资源管理机制作为改革试点的核心任务,为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
2.坚持风险可控。试点工作可突破相关法律制度,同时要尊重林农意愿,不搞"一刀切",把有利于保护资源和增加林农收入,维护集体林区社会稳定,风险可控作为基本底线,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3.坚持科学布点。把能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作为改革试点的基本要求,以点带面逐步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
4.坚持综合配套。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深化林业各项改革,加快林业经营体制创新,构建新型资源管理体系,完善林业支撑保护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工作落实。在永丰县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林业局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下设林地流转行政组、林地流转业务组、林地流转政策组、林地流转保障组、公益林管理创新组、商品林采伐改革组六个工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宁道明 县林业局局长
副主任:陈连荪 县林业局党委书记
彭远高 县林业局副局长
邹运根 县林业局副局长
蒋小林 县林业局副局长
钟琳平 县山调办主任
曾富民 县绿化办主仼
成 员:钟龙生、杨智勇、沈能达 、杨东东 、夏春平、
杨文辉、张小平、尹慧兰、肖平根 、陈彩平 、艾建香、李文辉、张启荣、李全森、符长文、刘木根、杨小刚、姚进平、曾招华、解顾俊、张文尧。
(一)林地流转行政组
组长:钟龙生
成员:夏春平 黄小明 邱学春 傳桂香
具体负责行政事务、组织协调、统计上报等工作。
(二)林地流转业务组
组长:尹慧兰
成员:曾志东 涂芒彩 徐远鹏 陈泽林
具体负责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服务平台建设、经营权流转和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等业务工作。
(三)林地流转政策组
组长:杨智勇
成员:陈彩平 帅小平 解汪龙
具体负责协调、起草经营权流转鼓励办法、经营权流转登记办法、新型金融产品抵押担保贷款办法和三级服务平台制度建设,督促现有支持政策的落实。
(四)林地流转保障组
组长:杨东东
成员:李勇 罗喜娟 兰国锋 曾云凤
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宣传、接待服务等工作。
(五)公益林管理创新组
组长:张小平
成员:肖平根 严勇 徐晓荣
具体负责创新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及时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室汇报工作情况和报送创新工作材料。
(六)商品林采伐改革组
组长:沈能达
成员:杨文辉 钟传文 曾秋刚 王贵生
在县商品林采伐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并及时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室报送工作进度和相关改革材料。
四、建设内容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建设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1.加强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从我县农村现状出发,积极引导扶持新型林业合作组织建设,一是在现有合作组织基础上加大经营规模,二是支持建立新型农村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县委、县政府出台支持鼓励林权流转奖励办法,促进林业资源合理流转。
⑴积极发展家庭林场。鼓励和引导林农以亲情、友情为纽带,发挥经营大户的作用,将承包经营林地联合组建家庭林场,实现林业规模经营。
⑵大力发展股份合作社。积极引导林农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采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或"合作社+林农"模式,以股份制方式组织生产经营。
⑶发展企业+合作社+农户。根据自愿互利原则,在专业化协作和经济合理原则的基础上,按有偿转让、合作经营、租赁经营、托管经营及成立林业经济联合体等模式,也可与国有林场、民营林场或有技术、经验、资金的公司合作,实现森林资源公司化管理。
2.建立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制度。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坚持稳定家庭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建议县委、县政府制定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探索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经营、托管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流转方式。同时,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赋予林地实际经营主体在权属证明、林权抵押、采伐审批、项目申报等法律法规方面权益,切实维护林地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专业化经营,为森林资源资本化运作奠定基础。
3.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按照江西省建立五级服务平台要求,着力做好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职能;乡级平台以现有林业工作站为基础实现21个乡镇服务全覆盖;村级平台建设根据人口、资源、位置选择中心村建立平台,服务辐射所有行政村,搭建起产权交易、金融服务、信息服务、资产评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等"五位一体"的林业产权服务平台,推动资源变资本运作,促进林业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进现代林业产权制度转型升级。其主要功能为:
1.服务对象:广大林农、家庭林场、股份制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国有林场、林业经济联合体、林业企业等。
2.汇集和发布森林资源流转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全县范围林木林地交易信息查询、林业及各类林业经营组织相关企业金融、林业中间业务介绍等服务,并公开发布林权流转交易、林权抵押融资、林木交易市场行情等相关信息。
3.组织林权的竞价、委托、协议流转、收储交易等活动。不断完善服务中心现场和网络交易竞价设施设备,开展森林资源的抵押、拍卖、收储、流转、交易、融资服务,探索林权股份交易、公益林在不改变公益性质的前提下有偿转让等服务。
4.建立完善林业金融支持体系。为促进金融和社会资本流入林业,推进森林资源资本化运作,一是做大林权抵押贷款。加大林权免评估小额贷款力度和林业贷款贴息力度,简化林权抵押贷款手续,提高林业信贷额度、抵押率和贷款期限。二是积极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开展以合作社作担保为社员贷款和公益林补偿金担保贷款,开发林权按揭贷款、林权收储、依托林地经营权证办理林权贷款等新产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相关部门联合出台新型金融产品抵押担保贷款操作办法。
5.创新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在不影响生态功能、不改变生态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试行生态公益林林地采用除转让外的其它方式流转;鼓励在除国家一级公益林外的公益林地适度发展林下种养业和森林旅游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建立地方生态公益林调整和退出机制;推动公益林受益权信托担保贷款的开展。
6.改革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出台永丰县商品林采伐改革实施方案,取消集体林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备案制度,实行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并轨,以采伐限额作为统一控制指标。实行"一取消、两允许、三放开"政策,即取消毛竹采伐限额和年度生产计划,由经营者自主采伐和销售。实行林权所有者填写林木采伐申报卡后直接向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乡镇林业工作站申请采伐; 采伐设计按面积控制采伐。放开权属、采伐类型、林分起源等分项限额限制,以县为单位控制采伐限额总量;放开林木主伐年龄限制,林木主伐年龄由县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非林地林木采伐年龄由经营者自己决定;允许对占用征收林地、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受灾林木清理中涉及的阔叶树采伐以及人工阔叶树采伐。
五、工作步骤
推进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6年1月-4月)。
1、1月,县林业局组织低效林改造及林木采伐改革、主林区、非主林区、山林纠纷等4个调研组开展全县进行推进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责任部门:改革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局办公室、工作总站、山调办、营林股、调查设计队)
2、3月中旬,县政府召开推进林地流转动员会,启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部门:改革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局办公室、林政股、工作总站)
3、4月底,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永丰县关于稳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责任部门:(改革办<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局办公室)
4、4月,制定永丰县关于稳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永丰县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责任部门:(改革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政股、工作总站)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6年5月-11月)。
1、5月,配合省、市开发林权流转管理信息系统。责任部门:(改革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2、6-8月,会同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制定相对接的县级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及具体操作规程,规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责任部门:(改革办<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3、8-10月,试点运行各项制度。配合省市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信息共享、网络互通的林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立统一的林地流转信息化平台。责任部门:(改革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局办公室)
4、10-11月,对相关试点工作进行小结,补充、完善出台的各项制度,确定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责任部门:改革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局办公室、林政股、工作总站)
5、11-12月,向省、市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材料。试运行省林权流转管理信息系统。(责任部门:改革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局办公室、林政股、工作总站)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1月)。
向全县印发推进林地流转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推进林地流转深化林改各项工作。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尽快整合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并按要求选聘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落实专职人员,互相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落实专门的保障机构,保障试点工作经费,确保顺利完成稳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干部、林农认识到搞好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稳步推进对于确保改革成功的重大意义;要积极总结深化推进集体林地流转、采伐改革、公益林管理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通过媒体全方位、多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广泛动员各界力量参与和推动改革,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3、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取得实效。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的各项目统计汇总工作,各工作组每月25日前定期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度,加强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督查反馈机制,县局专门成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分片督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执行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确保试点工作作圆满完成。
2016年3月 1 日